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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涉及企业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门

 

规定收费标准

优惠办法

9

 

公证费

苏价服

【2002】275号

  200万元及以下

  500元

  500元

  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2‰

  800元

  500万元及以上部分

  1‰

  1200元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50万元及以下部分

  0.3%,最低200元

  经营性用地1亿元及以下0.05%,最低200元;1亿元以上0.01%,最高为6万元;工业用地50万元及以下100元/宗,50万元至1亿元1000元/宗,1亿元以上2000元/宗。

  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0.25%;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0.2%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

  0.15%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0.1%

  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

  0.05%

  1亿元及以上部分

  0.01%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2万元及以下部分

  1%,最低50元

  0.5%,最低50元

  2万元至5万元部分

  0.8%;

  0.4%

  5万元至10万元部分

  0.6%

  0.3%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0.5%;

  0.25%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0.4%

  0.2%

  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

  0.3%;

  0.15%

  2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

  0.2%

  0.1%

  300万元及以上

  0.1%

  0.05%

  消防检测收费

 

10

 

建筑消防

设施检测

收  费

苏价费[2000]405号

  按实际检测项目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减 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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