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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余府办字〔200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相继发生重特大事故。2月18日16时,市新都宾馆一部地下室桑拿场所发生火灾,造成了5人死亡,2人轻伤;3月27日15时15分,我市游客乘坐一辆牌号为“赣D61885”的大客车在沪昆高速公路丰城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2人死亡、9人受伤。这两起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汪德和书记、李安泽市长批示要求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为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重要任务,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要针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特点,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㈠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强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宾馆酒店的消防设施完好和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消防部门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确保安全。

  ㈡加强旅游市场安全管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类旅游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市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旅游景点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今后各单位均不得以单位名义组织人员集体外出旅游,对违反规定者,将按照“谁批准、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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