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发放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补贴依据。发放补贴资金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第二轮土地承包尚未完成的地区及未实行土地承包的国有农场,原则上以原计税面积作为补贴资金兑付依据;农民承包地实施流转的,补贴给原承包户,流转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机动地原则上不予补贴,对于原机动地面积中由于农户人员变动等原因重新按法定程序签订承包合同(二轮土地延包合同)由农民长期耕种部分,要纳入补贴范围予以补贴。

  四、补贴资金管理

  (一)市财政按核批各县(市)区的补贴资金规模,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要及时拨付到财政部门在农信社开设的“粮食综合补贴资金”专户,并根据各县(市)区统一标准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种粮农民在农信社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确保在当地农信社开设“粮食综合补贴资金”专户。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补贴资金兑付过程中,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财政部门和农信社要确保每户一折(或卡),不得为多户集中开一个账户;对种粮农民发放的储蓄存折(或卡),一律不得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
  (三)种粮农民要妥善保管现有的补贴存折(卡),确保账户内至少保留一元钱,不能清户,长期使用。新增补贴农户或丢失存折的农户,应自行办理或补办补贴存折(卡),并按农信社补办折(卡)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提供在农信社现有的其他存折账号。

  (四)补贴的相关资料,必须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五、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一)村级公示及核实补贴数据。各乡镇直接从中国农民补贴网2008年数据库中导出公示表,由乡镇农业部门对农户姓名、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进行村级公示,同时由乡镇财政、农业部门组织与乡镇农信社核对农户姓名、银行存折号码,对新增农户需增加核对身份证号。

  公示完成并与乡镇农信社核对基础信息后,由各乡镇财政部门对2009年数据进行修改补充,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补贴网数据需填报基础信息表和补贴情况表。
  
  1、基础信息表。要准确填列农户编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或户口本号(两者必填其一)、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联系电话或村委会电话(两者必填其一)、备注(新增用户要在备注中注明“新增”字样)。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