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地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在血地寄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卫生部门要认真制定好全年防治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查螺灭螺、查病治病、监督监测、宣传培训、检查指导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妥善落实好血地寄防工作经费,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增加血地寄防专项经费投入;水利部门要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对有螺江滩和有螺内陆河道的治理力度,努力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牲畜血防查治病和圈养管理工作,并结合农田改造,消灭钉螺孳生地;宣传、新闻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病知识,报道血地寄防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教育部门要认真抓好学生血地寄防健康教育,积极配合血地寄防机构开展有关疾病的防治和监测工作;盐业部门要积极组织供应合格碘盐,继续加大碘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高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覆盖率;计生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落实好新婚育龄妇女的碘营养监测和补碘工作;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盐业、卫生部门做好碘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突出防治工作重点,切实将血地寄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全省2009年血地寄防工作方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今年,我市的防治任务仍然非常繁重。为了确保全年各项防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要求,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血吸虫病防治:要积极开展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工作,全市查螺面积不少于2820万平方米,对去年遗留和当年查出的钉螺要不失时机地组织扑灭;查病人数不少于2万人,病人治疗率应达95%以上;切实抓好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力争不发生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人,确保不发生本地感染的成批急性血吸虫病人;进一步加强疫区农村厕所改造,有效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全面完成流动监测点、南水北调工程沿线乡村和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的血防监测任务;继续落实晚血病人治疗救助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此类人群的关怀。
(二)碘缺乏病防治:继续认真开展碘盐监督监测,强化食盐市场管理,努力提高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覆盖率;进一步抓好特需人群的碘营养监测和科学补碘工作,努力改善人群碘营养水平;坚持科学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做好特殊人群无碘盐供应工作;全面开展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考核评估,力争全市以市(区)为单位年内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