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县(市)区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县(市)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6月15日前,各县(市)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辽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郝春荣担任,副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曹庆奇、市发改委副主任杨宇担任,成员由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农业发展银行辽阳市分行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汇总全市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报告;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受理、核查举报案件,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副局长王作安兼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库存检查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和工作保障组,人员和职责分工由办公室自行确定。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家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