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理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段公路、铁路沿线。在清理与整治的基础上,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特别要将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绿地养护等工作纳入专业化管理,使上述部位达到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无杂物堆放,广告牌匾设置整洁、完好,市政、绿化等设施养护管理到位。
(三)治理集贸市场。按照“谁主办、谁收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和卫生环境监管,在市场入口和出口处设定统一的标识,严格控制边界,杜绝场外经营现象。露天市场要有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和清运垃圾,做到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市场经营划行归类、摊位整洁、亮证经营。
(四)治理施工现场(含待建工地)。施工现场要做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卫生设施、作业围档要符合相关要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无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拆迁、施工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平地净,无垃圾残土积存;施工车辆出场地要清洗车轮,装载残土时要有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或泄漏。
(五)治理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护城河、商业街、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五小行业”。上述场所要做到无乱扔、乱倒、乱吐、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现象,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卫生水平明显提高。
(六)治理村容镇貌。结合环境优美村建设,整体规划村容村貌,对中心镇、农村旅游景区及主要公路沿线两侧的村容镇貌进行重点整治,动员群众清理白色垃圾,绿化、美化庭院,对有碍观瞻的残破厂房和违建住宅、广告、牌匾进行有效清理,实现主要公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垃圾残土、无残墙断壁、无“三堆”违章占道、无残缺树木、无散养畜禽。
(七)大力开展统一熏杀越冬蚊蝇和灭鼠、灭蟑工作,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今年要确保“四害”密度有3项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另1项指标控制在不足为害程度。城区灭鼠的重点是居民小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场所、宾馆(招待所)、洗浴场所、医疗机构、公共绿地、施工现场和地沟等。农村要以村民住宅、庭院和村屯周边为重点。
(八)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
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灭鼠、灭蟑,防控鼠疫、人禽流感及其他传染病知识、方法的宣传,进一步强化群众的卫生意识,引导群众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效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