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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公共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公共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卫电〔2009〕39号)


各市卫生局:

  为加强“五一”假日期间公共卫生监管,严厉查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五一” 假日期间公共卫生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针对当地公共卫生监管重点及薄弱环节,周密安排,严格监管,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五一” 假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

  二、各地要重点加强对旅游景点及风景旅游区的餐饮、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以及传染病管理、学校卫生等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措施,依法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三、各市卫生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查处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我厅,值班电话:0551-26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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