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年度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评情况的通报
(萍府字〔200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各县(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全面考核评价各县(区)、开发区工作绩效,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政府系统六项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萍府办发〔2008〕32号)和《关于对2008年县(区)七项考核评价体系指标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萍府办字〔2009〕4号)的要求,市政府对各县(区)、开发区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考核,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奖:
第一名:安源区,奖励30万元。
第二名:上栗县,奖励20万元。
萍乡经济开发区比照第一名,奖励30万元。
二、单项奖:
1.“经济发展”:第一名安源区,奖励5万元;第二名湘东区,奖励3万元;萍乡经济开发区比照第一名,奖励5万元。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第一名莲花县,奖励5万元;第二名芦溪县,奖励3万元。
3.“社会发展”:第一名安源区,奖励5万元;第二名芦溪县,奖励3万元;萍乡经济开发区比照第一名,奖励5万元。
4.“社会稳定”:第一名莲花县,奖励5万元;第二名上栗县,奖励3万元;萍乡经济开发区比照第一名,奖励5万元。
5.“民生工程”:第一名上栗县,奖励5万元;第二名莲花县,奖励3万元;萍乡经济开发区比照第二名,奖励3万元。
6.“政务环境”:第一名上栗县,奖励5万元;湘东区和莲花县并列第二名,各奖励3万元;萍乡经济开发区比照第一名,奖励5万元。
7.“固定资产投资”:第一名安源区,奖励5万元;第二名上栗县,奖励3万元。
希望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认真总结经验,以取得的成绩为新的起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全力推进城市转型,努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把萍乡建设成为转型示范城、新型工业城、生态宜居城、繁荣和谐城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