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重点环节
(一)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现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稳步推进现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各公共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建筑空调、照明系统和动力系统等节能管理。
(二)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各公共机构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节油的规定,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汽车,新购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型汽车;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推行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划分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要加强和完善公共机构车辆定编管理制度,清理超编超标车辆,清退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各公共机构应建立公务车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各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
(三)抓好公共机构水电节约。各公共机构要制订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制,明确节能监督员,加强内部监督考评,建立节水节电管理的长效机制。在用水上:要强化人员节水意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积极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加强景观用水的管理,做到景观用水与灌溉用水循环利用。着力改变不良用水习惯,提倡一水多用。在用电上:要严格执行办公区域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加强办公设备采购管理,要优先选购能效水平高的办公设备。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积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和能耗设备,推进办公节电。鼓励低楼层办公人员不乘电梯,高楼层办公人员尽量少乘电梯。
(四)抓好公共机构办公用品节约。各公共机构办公用品的配置。要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在日常使用中,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减少圆珠笔和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提倡复印纸双面使用,降低纸张的消耗;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集中回收。
六、认真开展对《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