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农村集体所有的山塘,由当地村民小组承担管理责任,村民小组负责人为山塘管理责任人;其他单位和个人所有的山塘,由单位负责人或山塘所有者为管理责任人。山塘管理责任人负责做好山塘安全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并要按有关要求,开展汛期安全检查,落实防洪预案和抗洪抢险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和下游群众安全。
五、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山洪灾害防御重在“防”。要采取科学预防和主动避让措施,做到全面规划,防治并重,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2.加强普查。各级国土部门要开展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点的普查工作,划分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安全区,编制防治规划,层层制订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3.落实责任。国土部门要在对山洪地质灾害点普查的基础上,每年汛前指导各乡镇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次排查,发放明白卡,落实乡村干部联户防范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按照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转移有路线、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生活有着落、防疫有保障的要求落实责任。
4.加强监测预警。各级防汛办要密切关注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雨情,气象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雨情监测,国土部门要及时通报滑坡、泥石流的实时监测信息,各乡镇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村、户,提前转移危险区的群众,避免人员伤亡。
5.建立责任追究制。各地在审批建房时要杜绝切坡建房,已经切破建房的地方,要指导群众采取削坡,减载或修建平台、排水沟、挡土墙等措施,减少山洪地质灾害的发生。受山洪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将群众住房有计划逐步搬迁至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建立预警系统。各地要按要求建立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充分发挥预警系统在防御山洪灾害中的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7.加大宣传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做到科学防灾,主动避灾。山洪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组织群众进行防灾避灾演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加强防洪指挥调度
1.高度重视防洪调度。各地要科学制定水库安全度汛方案,既要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又要发挥水库防洪蓄水能力,既要发挥单一水库拦洪、蓄洪作用,又要发挥流域水库群的作用,由单一工程防洪减灾调度向流域性防洪减灾调度转变,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洪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