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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萍乡市产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4.市场运作原则。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开放、流动、竞争、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谁投入谁受益,使创新平台真正实现企业化运作。
  5.资源共享原则。平台建设与运行要充分体现公共性和服务性,要以利益为纽带,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
  三、基本要求
  1.平台必须具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和量大面广的服务对象,具备集聚创新资源、设计创新课题、组织联合攻关、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化、开展人员培训、传播科技信息的基本功能。服务对象一般应在30家以上。
  2.平台须具备向本领域广大中小企业、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开发、中试转化、检测测试等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提供产品设计、咨询、培训服务。产业创新平台建成后仪器、设备、房产等总价值一般不少于300万元,其中新增仪器设备价值一般应在7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500平方米。
  3.平台建设必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多形式探索,可采取股份制、理事会和会员制等多种有效形式运作。平台应构筑核心层、紧密层、服务层等合理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管理体制,形成开放、共享、流动、竞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平台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既要创造自身利益,更要突出社会效益。
  4.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科技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保持一支精干高效的从事科研、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和管理的固定人员队伍,保持一支流动高效的从事科研、技术服务的高级研究人员队伍。
  四、监督管理
  平台建设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负责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编制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立项会审,组织年度(中期)评估验收和绩效考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平台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负责指导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开展平台建设调研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咨询的基础上,指导有关平台建设申报单位提出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市科技局,并抄送市财政局。涉及县(区)政府投入建设的平台项目必须由县(区)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具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应包括平台建设背景、平台建设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平台组织架构、平台功能定位、平台建设目标、平台运行模式、平台服务对象、平台服务计划、平台建设经费构成、仪器设备清单、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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