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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的通告

  五、全面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分别由各县(市)、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山林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的全面清理整治工作。涉及到的林业、园林、水利、风景管理等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由市、县(市)、区文明办负责牵头,民政、公安、工商、建设、财政、交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规划、民宗等部门共同参与。
  六、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或变相经营、出售墓穴,为乱埋乱葬提供方便的单位或个人,由主管部门负责整改;无主管部门的,由辖区政府负责清理查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停止非法兴建公墓,依照本通告精神予以平迁,并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民政部门依照省、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干扰、阻碍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全市经批准的合法经营性公墓有:

      序号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1   徐州公墓    铜山县汉王镇桥上村南     85117092
      2  徐州市第二公墓  铜山县茅村镇境内雨山     87088010
      3  贾汪区北山公墓  贾汪区北山          87617918
      4  丰县云鹤公墓   丰县大沙河镇         84240219
      5  沛县龙河公墓   沛县栖山镇胡楼村       89641444
      6  铜山县青龙山公墓 铜山县三堡镇南青龙山     85035999
      7  睢宁县巨山公墓  古坯镇境内巨山西侧      88391404
      8 邳州市龙泉泽后园公墓 邳州市八路镇巨山西坡   86016889
      9  新沂市马陵山公墓  新沂市马陵山镇境内     88787955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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