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制定的《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四月九日
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 2009年4月)
为加快培养适应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特点、掌握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合格全科医师,不断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
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建立科学规范的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六位一体”综合卫生服务,促进全省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核心,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及社团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规范化培训工作。(2)城乡并重、面向基层。坚持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注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综合考虑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合理确定培训基地和培训规模,鼓励优先招收经济薄弱地区的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培训。(3)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人力资源规划为依据,合理利用辖区医学教育和卫生资源,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工作。(4)规范培养、保证质量。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理论学习与技能培训并重,定向培养与社会化管理并举,统一培训标准,规范考试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三)目标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掌握一定专业理论和技术,具备全科医学思维和诊疗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向城乡居民提供综合、协调、连续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师。2009-2012年,每年招收2000名医学本科毕业生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到2012年为全省每个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培养3-5名合格全科医师,让城乡居民不出远门就能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