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经九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九江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九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效字〔2009〕1号)精神,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三年财政收入翻番,五年实现全面进位”总体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公开权力、公开程序、公开结果”为主要抓手,以“公开财权、公开事权、公开人权”为主要内容,突出公开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公开提效能,以公开优环境,以公开创和谐,以公开保稳定,以公开促发展,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为实现九江又好又快发展、争得九江应有地位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群众关注的问题,明确政务公开重点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要求,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的,坚持一律公开。一是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重点公开财权、事权、人权。包括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企改制、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救灾救济、社会保障、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等情况,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二是在全市各职能部门重点公开职能、审批和办事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公开部门和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职权,公开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三是在乡镇街道重点公开热点难点问题,包括公开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专项资金、土地管理、房屋拆迁、债权债务、扶贫救灾、社会捐助款项、集体企业、计划生育、林权改革、征地补偿、涉农补贴、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等情况;四是在机关内部重点公开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开支使用情况,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