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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大力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大力宣传“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要求,大力宣传服务扩大内需保增长的积极成效,加强正面引导,为开展“双保”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全面评估,完善制度。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准确地了解本行政区域服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地方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各地在执行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要加强土地管理制度研究,修订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

  附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安排一览表。

时间安排

3 月下旬至4 月上旬

4 月中旬至下旬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责任部门

工作阶段

启动部署阶段

调研宣传阶段

督查推进阶段

评估总结阶段

专项工作

服务重点项目服务基层专项行动

贯彻落实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双保双服务”行动

1.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报批)绿色通道,实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制度;2.主动协调,细化服务方案,制订项目进度时间表,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和保障措施;3.推进“万村整治”示范工程, 有序平稳推进农村住房改造,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4、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

1.跟踪调研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2.加强项目用地审查工作,支持技术创新型企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3.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实地调研。

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双保”行动实施效果评估,提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上报先进典型案例

耕保处、规划处、利用处、地籍处、储量处、科教处

扩大内需项目用地专项督查

1.组织开展服务扩大内需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我省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

1.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服务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组织各地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检查,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3.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我省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实施督察,配合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

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做好评估、汇总、分析工作

通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我省的督察情况,做好整改工作

监察室、耕保处、规划处、利用处、地籍处、储量处、执法局

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和管理

组织对各市2008 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修改完善2009 年土地利用计划方案, 确保中央和省扩大内需项目用地

开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调研评估计划执行情况

研究年度计划指标调剂、追加方案

规划处

基础地质资料服务

积极主动为各类新增投资计划项目的工程选址和工程施工提供基础地质资料服务和技术支撑。

储量处、地环处、信息中心

支撑工作

建设用地动态监测与监管

发布一季度各地批后实施情况监测报告

发布二季度各地批后实施情况监测报告

发布三季度各地批后实施情况监测报告

研究2009 年建设用地动态监测工作思路

利用处

形势分析工作

研究分析全省一季度用地、供地情况,掌握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统计、实地抽查

研究分析全省上半年用地、供地情况,掌握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统计、实地抽查

研究分析全省三季度用地、供地情况,掌握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1、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年度形势分析、统计工作;2、配合国土资源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办公室、耕保处、规划处、利用处、地籍处、储量处

策应工作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

1.组织完成2008 年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2.做好三部委对我省2008 年省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

1.督促各地纠正整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2.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计划执行中期评估奖惩依据。

研究2009 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2010 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考核工作思路

耕保处

“365”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考核

组织开展2008 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4 月上旬,各市完成自查报告;4 月中旬,形成各市评价报告;4 月下旬,形成对各市的考核报告。

1.考核报告及考核等次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市、县( 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2.考核结果作为省分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3.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365” 行动方案。

研究2009 年度“365”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思路

利用处

三部门15 号令实施

土地违法问责制的宣传

约谈、预警,启动问责

重大案例曝光

执法局、监察室、科教处

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1.完成季度土地违法违规形势分析专题报告;2.部署开展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主城区和临安、桐庐、宁海等20 个县( 市、区) 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

1.梳理土地违法违规重大案件、重点地区;2.督促地方查处、督办重大案件;3. “6.25” 重大典型案件曝光。

研究2009 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思路

执法局、科教处

服务和管理检查

组织对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和管理的检查,以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供工作效率、严格规范管理。对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

监察室

市县配合

工作启动组织动员、宣传

1.完成2008 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检查工作;2.服务扩大内需用地政策文件执行情况自查;3.掌握项目用地动态、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关建议。

1.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批后自查,省厅开展抽查;2.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督促重点地区整改。

1.提出本地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报告;2.提出2010 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分析预测报告报省厅,省厅汇总分析后报部;3.配合做好15 号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计划指标调剂等工作。

各市、县(市、区)局负责

同步宣传

宣传“双保”行动意义,在《浙江国土资源》杂志开辟专栏

1.宣传服务扩大内需保增长的积极成效、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的成果,发挥策应和支撑作用;2.组织市、县(市、区)同步进行宣传。

1.充分利用省主流媒体宣传典型经验;2.做好配套宣传。

1.宣传“双保”行动成效,树立良好行风形象,建立良好的严格规范管理社会环境;2.配合国土资源部宣传行动形成的系列制度性成果。

科教处

预期成果

1.行动工作方案;2.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3.建立行动联席会议。

1.重点建设项目服务方案;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3.全省‘365’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考核报告;4.召开联席会议。

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2.召开联席会议。

1.工作更加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2.共同责任机制和土地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3.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单位GDP 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同比递减4.36% ,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综合容积率同比提升2.83%; 4. 2010 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分析预测报告。

办公室负责,厅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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