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做好宣传,加强正面引导。
(三)督查推进阶段(7 月1日至9 月30 日)。
通过加强督查,进一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查处纠正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在执行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特殊问题要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
1、组织各地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土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责令落实整改措施。
3、对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4、完成季度土地违规违法形势分析报告,做好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适时在媒体上曝光。
5、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我省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
(四)评估总结阶段(10 月1 日至11 月30 日)。
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执行情况这条主线,完成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评估。
1、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双保”行动实施效果评估,对本地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2、研究分析2010 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政策措施。
3、配合国土资源部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4、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双保”行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国土资源部党组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形势的正确判断上来,统一到应对金融危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面领会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中去。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由厅党组统一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各阶段工作安排,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协调。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双保”行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的审批、供应、使用及基础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等情况,跟踪土地参与宏观调节政策的实施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