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9〕12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部署要求,决定从2009 年3 月至11 月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现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中央、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保增长工作部署,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节的能力,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以推进“双服务”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保障经济增长合理用地需求。
1、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纳入新一轮规划统筹安排、重点保障。
2、统筹安排2009 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
3、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报批)绿色通道,实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4、做好矿产资源和地质服务保障。
(二)以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为抓手,严守耕地红线。
1、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组织开展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示范县(市、区)活动。
2、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严格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标准农田)的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严格落实“先补后占”, 确保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3、加快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争取完成三个国家级和八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
4、认真贯彻落实《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针对各地违法用地情况,分别进行约谈、预警,适时启动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