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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9〕26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如东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9〕2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如东县大豫镇和兵房镇,以原两镇所辖区域设立新的大豫镇,镇政府驻大豫镇东凌村。行政区划调整后,大豫镇行政区域面积195.47平方公里,人口10.67万人,辖4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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