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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交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4.工作流程
  申请人通过网上录入有关材料,向义乌市交通局提交申请材料。
  义乌市交通局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核查,及时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义乌市交通局核查合格,出具核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报省交通厅质监局。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省交通厅质监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抄送金华市质监站备案。
  5.责任部门:省交通厅质监局检测管理处;联系人:吕聪儒,电话0571-83789627。
  (三)监理单位资质管理
  1.扩权对象:义乌市。
  2.扩权方式:减少管理层级,原由义乌市交通局报金华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审核后再报省交通厅质监局,变更为由义乌市交通局审核后直接报省交通厅质监局。
  3.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
  (1)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条件。
  (2)申请材料:
  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③验资报告;企业章程和制度;
  ④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⑥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详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年5号令)第十条
  4.工作流程
  申请人通过网上录入有关材料,在向省交通厅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向义乌市交通局递交材料副本。
  义乌市交通局自收到材料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省交通厅质监局。
  省交通厅质监局自收到完整齐备的材料后,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对于申请丙级监理资质的,由省交通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同时抄送金华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备案。对于申请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的,由省交通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
  5.责任部门:省交通厅质监局资质管理处;联系人:颜韶辉,电话0571-83789631。
  (四)施工企业质检员资质管理
  1.扩权对象:义乌市。
  2.扩权方式:减少管理层级,原由义乌市交通局报金华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审核后再报省交通厅质监局,变更为由义乌市交通局审核后直接报省交通厅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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