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部门:省公路局养护处;联系人:万毅宏,电话 0571-87810930。
五、公路养护工程中修管理
(一)扩权对象:义乌市。
(二)扩权方式:减少管理层级,原由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报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再报省公路局审批,变更为由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直接报省公路局审批和管理,同时报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工作流程: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向省公路局上报有关材料时,应同时抄送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省公路局审批有关项目时,同时抄送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
(四)责任部门:省公路局养护处;联系人:李飞泉,电话 0571-87810865。
六、公路养护工程大修管理
(一)扩权对象:义乌市。
(二)扩权方式:减少管理层级,原由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报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再报省公路局审批,变更为由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直接报省公路局审批和管理,同时报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工作流程: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向省公路局报有关材料时,应同时抄送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省公路局审批有关项目时,同时抄送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
(四)责任部门:省公路局养护处;联系人:李飞泉,电话 0571-87810865。
七、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
(一)扩权对象:义乌市。
(二)扩权方式:减少管理层级,原由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报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再报省公路局审批,变更为由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直接报省公路局审批和管理,同时报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1.申请条件:申请人须符合
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的资质条件。
2.申请材料:
(1)从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主要负责人身份确认文件;
(3)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护技术工人上岗等级证书复印件;
(4)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资历、能力的评价和证明;
(5)从业单位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的有效证明;
(6)拥有公路养护工程设备的有关证明。
(四)工作流程:义乌市公路管理机构向省公路局报有关材料时,应同时抄送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省公路局作出审批决定后,同时抄送金华市公路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