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工作,把项目工作作为本地区提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
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项目市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项目负责制,由省卫生厅或省级项目具体执行单位(省CDC)与各市项目具体执行单位签署工作任务委托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具体工作内容和经费等。项目市及项目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至少要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实施。项目单位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善于沟通、表达清楚的专业人员组成调查队和干预小组。落实培训、调查、干预等各项经费,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㈢加强督导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级要组织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工作按国家的统一要求完成。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和省健康教育所负责省级培训,并对项目点的培训和现场调查实行专人包干和全程督导,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工作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四、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包括远程督导、现场督导。
㈠远程督导:远程督导由省健康教育所根据国家的要求制定项目工作配档表(见附件2),利用电子邮件、QQ等网络设施,由各项目县(市区)项目实施单位填报,6月、9月、12月的24日以前上报省健康教育所。
㈡现场督导: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和省健康教育所将对项目点实行专人包干和全程督导的方法进行随时的现场督导。8-9月份进行集中督导,督导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小组访谈等形式,对组织管理、技术指导、经费使用、主要活动、资料收集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督导意见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附件:1.山东省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点及基线调查、评估调查人数
2.山东省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工作配档表
附件1:
山东省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点及基线调查、评估调查人数
项目点
| 基线调查(人)
| 评估调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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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
| 历下区
(城市点)
| 260
| 260
|
平阴县
(农村点)
| 260
| 260
|
淄博市
| 周村区
(城市点)
| 260
| 260
|
桓台县
(农村点)
| 260
| 260
|
龙口市(城市和农村)
| 各260
| 各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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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60
| 1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