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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迎全运加强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迎全运加强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通知
(鲁卫法监发〔2009〕8号)


各市卫生局,十一运会定点接待单位、比赛场馆,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我省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一运会)安全顺利召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厅确定对全省公共场所,特别是十一运会指定接待单位及比赛场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卫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卫生部制定下发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纳入法制化管理。我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95%以上没有进行过卫生清洗和卫生检测与评价,已构成疾病传播的潜在威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十一运会将于今年10月在我省举办,这是继北京奥运会后首次举办的全国综合性体育盛会,也是建国以来我省承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体育赛事。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保障、高水平保障”的要求,为确保实现“创一流水平、促和谐发展”的目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工作,要增加风险意识,切实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加强集中空调卫生知识宣传,抓好执法监督和卫生学评价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要高度重视,为广大公众特别是十一运会参赛人员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比赛、工作和生活环境,切实消除和减少传染病传播和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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