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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9月15日前,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8、10月-11月,进行试点区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总结。

  (三)非试点区服装开启式干洗机治理阶段(2009年5月上旬-2010年8月底)

  1、2009年5月-10月底,非试点区对本辖区内服装开启式干洗机台帐进行核对完善。

  2、2010年1月份,发布通告,广泛宣传。

  3、2010年2月份,商务、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对非试点区服装干洗行业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对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经营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专项治理检查。

  4、区县有关部门督促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经营者进行干洗机的更换改造工作,2010年8月底前,完成非试点区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工作。

  5、2010年9月15日前,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底)

  1、市相关部门组织对首都功能拓展区和远郊区县更换改造情况进行抽查。

  2、全市服装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经验总结与交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商务、环保、工商等部门和服装干洗经营者要充分认识服装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的重要意义,从维护首都环境大局出发,以保护和创建首都优良的大气环境为己任,增强做好控制服装干洗经营单位有机污染物排放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服装开启式干洗机的更换改造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折子工程任务。

  (二)广泛动员,狠抓落实。针对服装干洗经营单位的实际状况,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材料、入户动员、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贯彻落实市政府的环保要求,克服任务重、人员少、时间紧等困难,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

  (三)加强管理,提升形象。市洗染行业协会、品牌连锁洗衣企业要以开启式干洗机的更换改造为契机,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整合资源,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干洗经营单位向连锁经营发展,实现规范化、品牌化管理,达到提升行业形象的目的。

  (四)协调沟通,注重实效。市、区县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服装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持密切联系。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服装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更换改造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服装开启式干洗机的更换改造工作,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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