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商务交字〔2009〕12号)
各区县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分局,市洗染行业协会:
现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北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
北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更换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51号)要求,稳步推进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的更换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加快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的更换与技术改造,优化提升行业水平,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实现服装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达到本市规定的标准要求,营造优良的大气环境和工作环境,适应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实施。以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为依据,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本市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的更换和改造。
(二)多措并举,区别对待。根据服装干洗经营者的不同情况,坚持更换改造与依法取缔相结合,技术升级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对使用年限短、具有改造使用价值的服装开启式干洗机进行改造,对使用年限较长、不具有改造价值的服装开启式干洗机实行淘汰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