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强化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为重点,切实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加大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备案、统计分析、综合评估等制度,落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信息共享、预警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对历史遗留案件的处理力度,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法律、政策和历史背景,明确对策,明确解决时限。加强总结案件经验教训,形成“办理一起诉讼案件、完善一项管理制度、消灭一批纠纷萌芽”的良性机制。注重对典型案件梳理汇编,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法律纠纷防范机制的制度措施,改变企业法律纠纷过多依靠事后法律救济的被动应付局面。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对外沟通协调作用,加强法律论证、案件发展趋势预测、应诉方案制订、律师聘用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独立处理案件的能力,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依法管理和保护为重点,促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完善知识产权依法管理和保护的机制,提升企业自主性、关键性技术的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水平,加强对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加强在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对外投资、人才流动等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流失,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法律诉讼,依法维护企业自身权益。
(五)以实现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为重点,不断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
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素养,提高企业法务工作人员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程度。在积极对现有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的同时,招聘引进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工作背景的专业人才,提升法律顾问队伍的整体专业能力。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任职、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顾问专业能力等培训,促进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精通法律业务、熟悉企业经营管理。
(六)以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培育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文化
重点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把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作为评价企业负责人素质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创新普法方式,培育形成“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合规文化,为提升企业软实力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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