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导安全用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及告知书、明白纸等形式,普及科学选购、安全使用农药知识;以科技入户(社)为抓手,加强安全合理用药技能培训,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强化农药使用等生产档案建设,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推荐推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切实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强化农药使用等生产档案建设,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推进诚信建设。要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技术培训、工作规范指导,并充分利用农药行业协会的协调、监督优势,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形成行业自律、企业约束的工作局面。同时,在农药经营单位中开展信得过农药经营企业的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形象佳、服务好、经营规范的“放心店”,使农药市场经营行为逐步向良性方面发展,市场秩序逐步得到规范。
(八)加大案件查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投诉举报、市场检查、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农药产品政府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禁用高毒农药,以及利用假劣农药坑农害农事件,要认真组织力量,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彻底追查,一律从严进行查处。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市将成立由市农委孙雷主任为组长、殷欧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及市农委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办、蔬菜办和市农技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建立由市农技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区县农业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黑板报,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 管年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环境。
(三)加强信息沟通。区县农业执法和管理部门,对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发现或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工作情况半月报制度、重大事件急报制度、例会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