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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09】81号)


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09]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农药市场秩序,强化农药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本市农业生产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市决定开展“上海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上海市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农药质量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源头管理、市场监管和服务指导三个重点,严格落实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药的行为,强化大案要案查处,着力构建农药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市、区县农药执法管理部门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实行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执法与监管相结合,加大引导、监督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药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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