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黑建建[2009]25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备查工作。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面对扩大内需保增长给建筑业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对我们建设能力、监管能力前所未有的挑战,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组织结构,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我们肩负的建设任务,促进全省建筑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重点督查李文芳副厅长在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上讲话部署的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会上印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单位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9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创建标准化工地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推进措施;
2、督查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检查市场各方主体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招投标情况。
三、督查程序和要求
(一)督查程序
1、听取被查地市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查看被检地市有关加强建筑业管理的具体文件及资料;
3、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针对重点地区和有突出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汇报,查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有关内业资料,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每个地市抽查工程项目不少于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