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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三)继续组织举办创业周活动,形成传播创业文化的聚焦点。在成功主办两届“创业周”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举办“创业周”,通过一周密集的主题活动,汇集各界资源,吸引全社会关注创业、支持创业。

  三、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

  (一)推动高校逐步加强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组织具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和沙龙活动,弥补初创期企业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

  (二)组建专家委员会,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将实践问题和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紧密结合,深入调研创业企业案例和发展现状,分析企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总结普遍性规律。

  四、拓宽基金资助范围,扩大基金受益面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扩大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基金进一步拓宽资助范围,扩大基金受益面。

  (一)扩大基金资助对象范围

  1、基金资助对象范围扩大到毕业两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

  2、基金可对全职创业的归国留学生、非全日制MBA毕业生给予资助;

  3、基金可资助已初步公司化运作的创业项目(注册时间不超过一年)。

  (二)扩大基金资助行业范围

  基金在关注科技创业项目的同时,进一步支持文化创意类、现代服务业类创业项目,支持解决就业能力显著的行业。

  (三)扩大基金资助地域范围

  放宽基金资助地域限制,选取重点行业,试点建设面向国内高校的IT创业项目申报受理平台,吸引优秀创业人才汇聚上海、创业上海。

  (四)适当提高基金资助额度

  对市场前景广阔、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效果明显的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认定,可适当提高基金资助额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包括:

  1.MBA创业项目。鼓励具有一定商业经验的MBA学生投入创业实践或参与创业团队,提高创业成功率;

  2.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创业项目。鼓励引导学生与导师共同创业,促进高校重点科技成果转化。

  五、丰富基金资助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

  为确保稳定的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应逐步探索项目预孵化及培育机制,引导大学生做好创业准备,进一步提高项目成功率。对参加预孵化的创业者可在其正式申请基金时给予优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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