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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粮明传[2009]4号)


有关市、县粮食局:

  当前,离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截止期已越来越近,我省个别大豆主产区农民手中仍有部分余豆急于销售。为认真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支持农民备春耕生产,现就抓好大豆收购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快收购入库进度。要组织指导有收购计划的收储企业充分发挥现有接收能力,适当延长收购时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增加日收购量,满足农民余豆销售需求。

  二、加强收购组织工作。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好收购秩序,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收购计划即将完成的收储库点,要根据日收购量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加强收购监督检查。要组织力量对各收购库点的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对送粮农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予以解决,及时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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