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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0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二章 管理单位和服务机构

  一、管理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上海市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国家创新基金推荐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火炬中心”)受市科委委托,是本市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市创新资金的日常管理单位。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科委”)归口管理辖区内国家创新基金和上海市创新资金工作。
  二、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是为企业申报上海市创新资金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服务的工作机构,市科委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要求对服务机构进行认定,目前经市科委认定的服务机构及其服务范围如下:
  1、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服务范围是一般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不含浦东项目)。
  2、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服务范围是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含浦东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3、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服务范围是大学生创业项目。
  4、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范围是浦东项目。
  注:浦东项目是指浦东新区辖区内企业申报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

第三章 项目申报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www.innofund.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
  1、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2、一般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3、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
  企业根据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选定相应服务机构(见第二章管理单位和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将企业注册材料送交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企业注册材料
  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注册信息表(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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