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铁道部关于湖南省芷江县“3.12”较大铁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渝安办〔2009〕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都铁路局重庆铁路办事处:
2009年3月12日20时38分,在沪昆线波州-冷水铺下行线k1609+570m处(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境内),发生一起货物列车与行走在铁路上的学生相撞的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铁道部关于湖南省芷江县“3.12”较大铁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重庆”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铁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改善铁路交通安全环境,严防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行业管理,落实防范措施。铁路部门要根据重庆市铁路交通发展的现状,强化本行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加强对铁路设施的保护、管理。要加强对火车司机行车安全的教育,严格执行瞭望制度,对重要部位,关键地点,坚持按规定鸣笛。
三、加强道口管理,整治事故隐患。按照《
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国经贸运〔1995〕466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运〔2001〕291号)的要求,铁路部门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管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管。道口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标志醒目、设施设备齐全。对于非法道口,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会同铁路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检查,消除隐患。铁路部门要加强对铁路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各种侵占、损坏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标志等违法行为,确保铁路防护设施完好,警示标志齐全。要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铁路护路联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铁路交通安全秩序。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护路守法意识。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护路守法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人员深入铁路沿线村(居)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铁路部门要深入铁路沿线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铁路护栏、警示标志,并在人员较为集中的铁路沿线设置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板(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