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问题,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三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四是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四)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一是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平台,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举报投诉。二是敦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者,严肃追究责任。
(五)继续治理公路“三乱”。一是把规范涉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作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及时纠正处理违规执法和不规范执法问题,对造成公路“三乱”问题的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二是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三是按照上级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列出撤销名录和时间表,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
(六)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及收费行为。一是坚持分类指导,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实现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使行业协会完全彻底不具备行政职权,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利用政府职权进行乱收费、乱摊派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企业、群众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及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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