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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4.加快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将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制定全市性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规划以及建设标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农委、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5.广泛开展文明村镇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首都精神文明办舒小峰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委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6.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郊区县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物局孔繁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7.完成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6000场。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58.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

  59.2009年起,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三、创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模式

  60.试点推进重点镇生态休闲公园建设,继续统筹推进重点镇道路、集中供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城镇化步伐。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1.加强促进农村建设发展的基础性调研和信息交流。全面推进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部分特色历史文化村庄的保护规划。加快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成果和村庄建设用地地形图测绘成果相关数据的整理工作。完善村庄规划建设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的相关机制。实施村庄规划的跟踪调研和评估工作,加大农村规划实施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2.开展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与服务的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提出完善农村建筑工匠参与村镇工程建设服务与管理的措施,并进行试点。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隋振江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63.继续开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农村城镇化进程监测评价工作;完善新农村建设进程、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指标体系及监测方法,并开展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苏辉、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爱卫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环保局、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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