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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6.重点扶持10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设施建设;扶持20个国家级及市级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5个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投资项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7.鼓励和支持10个“一村一品”建设项目,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产品市场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产业联动发展;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加快郊区第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8.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沟带的项目建设,继续开展酒店管理公司管理民俗村试点工作,改进和提升民俗旅游村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乡村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张慧光

  协办单位:郊区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19.继续支持少数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制定《2009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种植、养殖和民俗旅游业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对少数民族乡村的科学指导,帮助部分少数民族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委申建军、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0.落实本市重点龙头企业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积极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增值税税收政策。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国税局孔繁琪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涉农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对涉农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国税局孔繁琪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涉农结构性减(免)税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农家乐”税收优惠政策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等征管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税手续,采取多种方式搞好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地税局王晓明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3.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期间无疫安全。有效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和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率100%,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面100%;加快本市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一期工程建设,做好二期工程建设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4.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抓好6666.67公顷(1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努力提高单产。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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