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穗建质〔2009〕389号)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现予以印发实施。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县级市)、本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建委(质安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
2009年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009年是迎接广州亚运会的关键一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结合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扎实抓好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任务
2009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实现“三个压下来”:一是坚决把较大以上事故压下来,确保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二是坚决把事故总量压下来,确保事故总量下降幅度逐步增大;三是坚决把事故死亡人数压下来,确保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建设厅、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以内。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