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实施林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六签名四公示”制度, “六签名”即: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村民小组会议签到、村民小组实施方案签字、林权界限确认书签字、合同签字、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决议签字;“四公示”即:村民小组实施方案公示、林改工作程序公示、林权现状公示、林改结果公示。
  (六)督促落实,总结表彰
  各级林改机构分别对辖区内林改实施全过程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编制工作简报,组织开展宣传与培训,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掌握各地林改工作进度。林改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级林改机构要对林改工作进行逐级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七)经费保障
  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安排林改必需工作经费。
  六、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间和步骤
  我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为1年。从2009年3月开始至2010年2月全面结束。工作阶段分为:
  (一)前期准备1个月(2009年3月)。主要是成立市、区镇、村委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机构,制定林改方案,落实经费,购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需图纸及设备,编制教材,组织区镇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以及组织培训,林权结构调查摸底,农户登记造册。
  (二)组织实施9个月(从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主要是制定与落实林地利用总体规划,调处林权纠纷,落实经营主体,现场调查踏勘,签订承包合同,登记发证,建立档案,总结经验。具体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营造声势。200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召开全市各级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组织林改工作队深入区镇各村组,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电视、报纸等形式进行林改政策宣传;开展林改工作业务培训。
  2、制定方案,提出申请。2009年5月1日至5月30日,协助、指导各村民小组制定林改工作方案,报区镇政府审核,市政府批准。各村民小组要公布本组林改方案,时间不少于7天。林权权利人持登记表、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的委托书、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向村民小组提出换发林权证的申请。
  3、核定产权,勘定界址。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根据农户申请,对原有产权进行分组造册并汇总公布,由村组织人员与周边林地户一起核实山林面积、四至界线及权属,勾绘图纸。对界址有争议的,由工作组牵头实地勘察,确定四界。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