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格调节基金安排如下:
1.2009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补助资金733.35万元;
2.培训管理经费3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763.35万元。
(三)资金补助方式
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定额补助方式。具体补助标准为:4A级农贸市场每平方米补助300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A级农贸市场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2A级和1A级农贸市场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农改超”项目每平方米补助350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室外钢结构大棚式农贸市场按照大棚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四)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并接受市财政、价调、审计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是今年农贸市场改造的重点区域,各区、市、县特别是云岩区、南明区人民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组织和领导,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步调一致,措施落实,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积极协助项目主体单位解决在改造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的行业自律,实行农贸市场的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二)落实规划,严格标准。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以《贵阳市中心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为依据进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选址和布点工作。各区、市、县建设部门要根据《规划》,将农贸市场设置规划列入本地区城市建设规划,与其他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和建设,逐步填补我市新建居住区农贸市场的空白点,取缔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要严格执行市商务局、市质监局联合制定的《农贸市场等级评定规范》(DB5201/T14-2007)贵阳市地方标准,今年纳入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的室内农贸市场项目必须在市场安装闭路监控系统,实施绿色照明改造工程,进一步推广应用节电、节水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