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做好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工作。重点强化对县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力争年底,全市所有街道社区、乡镇农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制定预案管理办法,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重点部门、单位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年内应急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三)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公安消防、地震救援、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应急通信、道路抢通、铁路救援、电力抢修、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以民兵预备役人员等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明确具体职责,配备必要装备。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积极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救援队伍现场工作机制,提高各类应急队伍综合协同应对能力,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应急救援格局。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年内建立和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加强应急队伍人员素质、技能培训,并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0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着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合理布点、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应急物资的规划和储备工作。进一步开展应急物资排查摸底工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模、布局和方式,积极争取开展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各县区、重点部门和单位要争取在年内建立1-2个应急物资专用储备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能力建设,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广场、体育场、敬老院、村办公楼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