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新区第一公交停车场、郭寨公交停车场、宝龙公交枢纽站等公交停车场站的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全部竣工投用,实现南北城区公交对发。
(三)在新区设立长途客运站,由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外地市至新区的客运线路,以满足新区批发、物流等大型商业的经营需要。
三、发展新区餐饮业
为聚集新区人气和带动服务业发展,由市商务局、洛龙区负责重点引进麦当劳、肯德基、凯旋门等一批质量高、带动力强、具有特色的餐饮企业,并由市、区两级财政比照其实现的营业税税收增量比例给予扶持。
四、发展新区总部经济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对外开放环境,吸引跨国公司和外埠大型企业集团总部、研发与营销机构在洛阳新区聚集和落户,在文件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实行以下扶持政策:
(一)对从市外引进、在新区设立的各类企业总部,根据其年地方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额,自开业之日起实行3年期的财政奖励。奖励幅度按企业实际注册资金确定,其中,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的,实行20%的奖励;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含)以上的,实行30%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分担。
(二)从低收取总部企业的行政管理性收费。进入洛龙科技园区的总部企业,免收其属于市级执收和有权减免的行政性收费。
(三)总部企业引进人才进入绿色通道。其高层管理人员要求流动到洛阳新区工作的,享受相关市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高层次人才住房。
(四)在新区引进的总部企业负责人的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照顾安排。
五、发展新区医疗卫生事业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有入住条件的社区增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洛龙区要加快建设进度,并积极协调、统筹安排空置用房,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中心)的建设提供场所。2009年年底前,开元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3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2010年底前,至少再增加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新区至少有3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9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目标(其中要保证1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3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分布在中心区开元大道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