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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洛政〔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洛阳新区服务业发展,完善新区城市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吸引外来投资,加快新区发展步伐,根据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新区教育事业

  优先培育和发展新区优质教育资源,完善新区城市功能,尽快实现聚集新区人气和满足新区居民的需要。

  (一)加强新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1. 加快新建4所小学和2所初中。

  2. 加快建设新区洛一高,确保早日投用。

  3. 由市财政支持在新区新建洛阳第二外国语学校,学校可面向社会招生,按市场化模式运作。学校管理模式报市教育局审批,收费标准及办法报市发改委核定。

  4. 采取政府贴息的办法,支持职业教育学校贷款建设,尽快扩大新区职业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加快新区职业教育学校改制工作,激发学校的发展活力;加快新区职业教育学校扩建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科学整合新区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具有较高水平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努力打造我市职业教育的知名品牌;以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新区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5. 同步配建教师住宅楼,保证在新区教学的教师能以低于商品房的价格购买。

  (二)加强新区学校管理

  1. 由洛龙区负责在新区选择3所已建成小学,由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小学中挑选教育质量位列前3名的学校进行托管,其区级财政支付渠道及隶属关系不变。

  2. 由洛龙区负责在新区选择1-2所初中,由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初中中挑选教育质量位于前列的学校进行托管,纳入市教育局统一考核、管理范围,其区级财政支付渠道及隶属关系不变。

  二、发展新区交通事业

  (一)公共线路和站点的选择除按已有居住人口为设置标准外,还要考虑在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的小区附近设站布线;争取在2009年上半年以前实现新区已竣工小区10分钟步程内有公交站点,且发车间隔不超过15分钟;夏季晚上10点以前、冬季晚上9点以前,应保证有3条以上通过西苑桥、王城大桥、洛阳桥的线路正常运营,且发车间隔不超过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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