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虢正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委干[2009]33号)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虢正贵同志任长沙市委常委;
免去李军同志的省建设厅党组成员职务;
丁维群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德秋同志任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李国军同志任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
张媛媛同志任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习年同志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杨能同志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金安荣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张思京同志任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胡德昌同志任省韶山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