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市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洛阳市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网吧违规上网服务,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贩经营,杜绝学校附近抢夺诈骗勒索事件的发生,积极建设“平安学校”、“安全学校”、“和谐学校”,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使未成年人违规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优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按照有关规定,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
(二)城市区和县城区内学校门口要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识;在交通要道路口,交警要负责在学生上下学时段,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三)彻底清除校园周边无证摊点,禁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口50米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校园周边商店必须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促销活动,坚决清除兜售“口袋书”,黄色卡片等非法出版物。
(四)深入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包校民警责任制,每校要有一名包校民警,不断强化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严厉打击抢劫学生财物,危及学生安全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校园法制建设,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