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对所生产剧毒化学品产量登记造册,并做好流向和储存量的如实记录等有关情况。
(二)危化品储存企业。
1.危化品储存设施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建立储罐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超期、超量及混存现象。
3.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储罐是否装备液位计、超温超压报警装置,仪表、防静电、降温、灭火及防扩散、安全附件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6.地处环境敏感区域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及化工园区的环境安全情况,是否落实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7.对所储存剧毒化学品数量、流向、储存量的登记记录情况。
(三)危化品运输企业。
1.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
2.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3.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情况。
4.运输车辆、罐体检测和阻隔防爆技术应用情况。
5.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品情况。
6.车辆GPS安装和监控系统连接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终端平台及车辆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
7.是否取得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超载、超速及运输线路是否符合规定。
(四)危化品经营单位。
1.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现象及“一书一签”制度执行情况。
2.销售企业是否检查购买凭证及运输通行证等情况。
3.加油站设施与周边安全距离情况,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卸油、加油及检修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4.重点区域加油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情况。
5.危化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充装设备防静电、防超装措施、防护装备配备情况。
6.危化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检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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