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卫生局、公安局负责落实。
44.加快县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拆迁城中村12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5.完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的配套改革,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向二、三产业集聚。重点抓好偃师市、嵩县、栾川县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市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偃师市、嵩县、栾川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彰显洛阳城市特色
46.注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快偃师商城、汉魏故城和隋唐城宫城核心区、定鼎门等大遗址的保护展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市文物局、文化局负责落实。
47.完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出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现代传媒、演艺娱乐、文博会展等新兴产业,促进文化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集群,壮大唐三彩、澄泥砚、牡丹画等特色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努力打造知名网络动漫品牌。开发各类衍生文化产品,形成新的文化产业链。加快龙门、汉魏故城、隋唐遗址、西霞院等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做好龙门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工作。大力培育重点文化企业,加快组建洛阳报业集团。
市文化局、旅游局负责落实。
48.围绕河洛文化、丝路文化、牡丹文化、杜康文化,努力打造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精品。加快匾额博物馆、丝绸之路博物馆、河南壁画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并免费开放洛阳博物馆新馆。抓好新区图书馆、洛阳电视台演播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和艺术团体百场公益性演出工程。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狂欢月、全民读书月等公益文化活动。
市文化局、文物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9.抓住我市被列为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的机遇,分类推进文化单位改革。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经营实体。采取政府购买文化产品等措施,加快培育优势文化企业。
市文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做好财政金融工作,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50.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