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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表2:
  自行运维企业的考核评审表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分值

处理意见

所有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和管理人员资质

所有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岗位培训,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一起设备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持证上岗。建立实验室,开展比对校正。

10

如操作人员达不到要求,或无实验室或没能力比对校正的扣10分。

 

制度规程

制订仪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岗位责任制度;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度。

10

缺少一项制度规程或运行维护记录扣2分

日常维护记录

每日一次的运维日志,每周一次的比对校准日志,运维记录和档案、实验室记录、备件库档案三类记录和档案中各类记录和档案必须齐全。

20

缺少一项扣5分

数据完整率

2小时内到现场,水48小时内修复,气72小时内修复,维修期间必须使用备机,数据完整率达95%以上。超时须申请环保部门批准。

20

95%以下,每完整率减少1%,扣2分

人工数据报送

在数据未能上传期间,按要求进行手工监测数据报送,手工监测周期不低于每4小时一次

20

每少报送1次人工数据,扣2分

数据准确率

数据的准确率应达95%以上

 

20

 

每个测项一次不准扣5分;报送虚假数据每次扣10分


  注:*数据完整率:计算公式=所有运维系统上传至监控中心的有效在线监测数据总量/所有被委托运维设备的企业正常废水、废气排放时间内应有总数据量之比。
  企业正常废水、废气排放时间=一年365日一书面上报至环保部门并经同意的设备停用时间。
  *数据准确率:计算公式=通过运行维护单位对所有运维系统的自行比对监测(提供原始记录)和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定期比对(废水类比对频率为每年至少4次、废气类比对频率为每年至少2次,国控废气源每年4次)及平时不定期抽查校验,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数据与总数据量之比。
  *数据虚假情况:传输至环保局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废水废气排放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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