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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09年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自查评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7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企业自评及验收意见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本表必须对照企业环境监督员八项工作职责及验收内容提出的要求逐项说明落实情况,可另附页。此表一式四份,企业自查后报送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环保局申请验收。

  附表4: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验收评分表

序号

项目

企业自评

县(区)环保局审核意见

设区市环保局验收意见

备   注

1

企业环境总监和环境监督员设置情况

   

总监和环境监督员都设立满分10分,只设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得5分。不设立得0分。

2

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包括1、企业环境管理机构设置;2、企业环境保护制度;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4、污染物监测规范;5、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每项得分2分,满分10分。

3

试点工作经费保障

   

有专项经费支出得5分,无按0分计。

4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规范,记录完整及减排情况。

   

本年度节能减排实现情况,总量控制目标完成及各项规范完成得满分5分,总量控制目标完成,记录和资料不全得2分;节能减排,总量控制目标未完成得0分。

5

企业环境监督员培训情况

   

参加国家组织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得分10分,不参加按0分计。

6

在线监控建设及连网情况

   

在线监控及连网已建成满分10分,有在线监控无连网得5分。无按0分计。

7

企业与各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机制

   

企业经常与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得分5分,沟通不畅得2分。

8

企业环境监督员

8项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职责履行良好满分16分,

每项2.分计,按项计分。

9

试点工作月报填报情况

   

按规定填报月报表得分5分,满分5分;不按规定填报每漏报一月扣1分。不报按0分计。

10

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及时缴纳排污费

   

考核年度为2008年度,满分5分,有一次违法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缴纳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11

企业“三同时”履行情况

   

满分10分,部分履行按5分计。

12

废气、废水达标排放情况

   

满分5分,废气废水监测1次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13

环境污染投诉情况

   

满分4分,查实环境投诉每件扣1分,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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