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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厅将根据检查项目成立5~7的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组由交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绩效考核专家应在考核表上签名,并对考核结果负责,同时应将检查组名单随绩效考核工作报告上报。

  (三)总结上报阶段。各项目年度绩效工作报告要在9月上旬上报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办公室,考核报告除包括《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所有评分表的内容,即《考核办法》附件一内容。省厅将根据各项目的年度考核报告和考核情况形成我省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报告报交通运输部。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绩效考核工作是采用统一、标准的量化指标,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考核评价,是转变监管方式、提高依法监管和科学监管能力的一次创新工作。它有利于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行业自律意识;有利于诚信档案信息的建立,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有利于规范监管行为,形成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三个结合。一要把绩效考核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二要把考核结果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效;三要把考核工作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做好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在本年度组织绩效考核专题培训,有关单位要积极派员参加。各项目单位也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相应的培训。

  (四)省厅绩效考核办公室应加强对绩效考核检查组成员的管理,考核检查前要组织对《办法》进行集中学习,评分时要客观、真实、公正,指标运用合理。

  (五)省厅绩效考核办公室、各项目单位要全面总结分析本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检查。同时省厅绩效考核办公室要对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表扬好的项目和好的做法,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单位提出批评,并把考核结果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招投标管理、资质管理等有关工作结合。

  (六)省厅绩效考核办公室、各项目单位要建立专门的绩效考核档案,档案资料要全面、真实、清晰,随时备查。

  附件:
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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