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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交工〔2009〕20号)


各省辖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水发[2007]711号)和《关于布置2009年度内河水运建设工程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厅水字[2009]36号)要求,结合我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情况,省厅制定了《2009年度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9年度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水发[2007]711号)和《关于布置2009年度内河水运建设工程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厅水字[2009]36号),结合我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情况,现制定《2009年度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以指导全省内河水运工作建设工程绩效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内河水运工程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了确保该项工作能够连续、持久地开展,省厅决定成立由主管工程建设副厅长任组长的“河南省内河水运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应由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负责,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至少每6个月组织一次自查。自查时由项目单位组成自查小组,分别按照各自专业对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评分,自查评分表必须有考核人签字,并对考核结果负责,最终由项目单位形成自查报告。各有关省辖市交通局应做好各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抽查阶段。省厅将在各项目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检查范围为淮河淮滨至三河尖(省界)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涡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河南省一期)两个建设项目。省厅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抽查时间,适时组织安排我省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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