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命名2008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9〕12号)
各区县教育局、知识产权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沪府发〔2004〕33号)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补充意见》(沪教委体〔2006〕28号),决定“十一五”期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的评选工作。经市评审组评选认定并网上公示,现决定命名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等6所学校为2008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命名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等6所学校为2008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上述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积极开展创造发明和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示范学校和试点学校指导,推广发扬其先进经验,发挥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本地区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地发展。
附件:1.2008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名单
2.2008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四月九日